对有卵巢而无子宫的不孕症,可以找代孕母亲吗?
答:所谓代孕就是应用体外授精-胚胎移植技术,将希望怀孕的妇女的卵子和她丈夫的精子在体外受精形成胚胎后移植至另一位妇女的子宫中,使之怀孕。这位妇女被称为代孕母亲。代孕母亲将出生的孩子交还给遗传学上的父母,这对夫妇得到了带有他们自己遗传特征的孩子。这个过程称为代孕。
代孕技术虽然可以为因医学原因导致不孕或几乎不可能怀孕的夫妇获得带有他们自己遗传特征的孩子,但同时也带来许多更为复杂的伦理,道德,法律等难以解决的问题。如代孕母亲希望留下代孕出生的孩子;出生异常的孩子可能被遗传夫妇和代孕夫妇双方拒收;已进行IVF冻存胚胎的夫妇在实施代孕前离婚了;是否应该支付给代孕夫妇一定的报酬以及对通过代孕技术出生的孩子的心理上的影响及代孕母亲和遗传夫妇的心理影响等等。
由于代孕技术存在着诸如此类的有关伦理、道德、心理、法律等方面的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所以我国卫生部于2001年3月出台的《人类辅助生殖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